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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创新项目概述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40%,且不超过300万元。
     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
(3)每年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4)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不支持的项目
1.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 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 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 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 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 申报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立项项目处于执行期,尚未验收;
(2)立项项目终止或验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