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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的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的政府专项资金。
项目类别
•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拨款方式项目立项一次性拨付)


一、本项目支持的范围
    201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装备与农用物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以及涉农其它需要转化的科技成果与技术。
(一)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及高效安全生产
    动植物新品种及培育技术,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标准化健康养殖、质量控制及疫病防控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安全技术及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等。
(二)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与储运物流
    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
(三)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生物质能资源回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等。  
(四)农业装备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施肥、施药、节水灌溉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林果业农机装备,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装备,适合山区特色的小型化农机具以及饲料加工技术装备等。
 (五)农用物资
   生物型杀(抗)菌、杀(抗)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态环保地膜,新型高效环保肥料、栽培基质的生产技术与产品等。    
 (六)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等。
 (七)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重要水源区、湿地、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二、申报要求
•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其中:申报主体为企业或由内资控股的,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申报主体为研发机构的,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 2.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均须由企业牵头,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
• 3.不支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工作,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材料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